矿山企业的安措费应该计入哪个科目,计入专项应付款是否合适?

如题所述

  一、矿山企业的安措费应该计入"专项储备“科目。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
  贷:专项储备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财政部财会[2009]8 号),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等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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