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把房子过户给女儿要怎么办手续

父母离异 父亲决定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 我的户口没有迁出去 具体要带哪些证明 手续费要多少? 求高手解答 感激不尽
我家的房子是自己家建的,近400平米

  父亲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可以用房产赠与的方式进行办理,具体手续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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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6
带上房主和你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房本去去公证处就直接去办理过户了,不需要去建委,费用:5.5%的营业税,千分之一的契税,(百分之和千分之说的是房子成交价的百分之千分之多少多少),加公证费300多远,你的情况不属于赠与,希望能帮到你,祝你好运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17

第一步:受赠人提交购房资质审核

第二步:双方签订赠与协议

第三步:双方到公证处做亲属公证

第四步:双方拿着亲属公证书到建委缴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3个回答  2012-01-15
可以走赠与,先去公证处做赠与公证,然后去建委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交3%的契税,公证费,有可能还有评估费用。
第4个回答  2012-01-15
先去公正处公正。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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