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2-05
古人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物权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向各界群众开门纳谏。这是继1954年宪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之后,我国第12部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 仿佛夏风拂来,吹动一池碧水。这个火热的7月,全国再也没有比这更能牵动人心的话题。当前,人们的利益诉求正趋于多元化,社会结构正处于变动期,确保最大多数人的声音能顺畅地为立法者所闻,是一个尤其值得关注的问题。而房屋在成为多数普通老百姓最大的私产的同时,此次也成为了我们眼球最集中的领域之一。
驻足回眸,我们的观念在历史上留下的印痕依然清晰。建国以来,“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有权益应给公有权益让步”等观念,一直是贴在我们眼前的镜片,过滤了其余的色彩。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看到了国民经济如火如荼的增长,同时也闻到了私有财产发育和生长的气息。特别是宪法修正案增加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款,让我们对私有财产地位开始有了第一次的全新感受与认识。 目前物权法草案还处于征求各界群众意见阶段,可望在明年五审后颁布实施。正如有关专家指出的那样:此法颁布后对进一步推动立法民主建设,现实意义同样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