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天天加班有加班费,但是每个月都加班八九十个小时,如果辞职有赔偿金吗?

如题所述

有经济补偿的,因为加班八九十个小时严重违反劳动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规定,因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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