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户口落到北京后离婚户口怎么办?难道北京人就这样白白被骗??现在孩子和大人户口都已经落到北京了,离婚手续已办完,孩子和这个女人各种手段回来要户口本,她有什么目的啊?能否提供给她??跪求各位高手解答或提供咨询渠道!??
去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扩展资料:
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迁出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后,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加盖迁出章,并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农村地区分户参照当地分户立户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分户、立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