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扩展资料

暂住证(Temporary Residence Permit )这个词据说为深圳首创,是深圳移民文化的一个标志性符号,它让初到深圳的外来人口拥有了暂时居住的权利和一个身份,这个词语本身蕴涵着生活的不安定性。中国“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的第一件展品就是暂住证。后来暂住证制度在中国流传开来,暂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中国不少地区已取消暂住证,由居住证代替。目前仍推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有北京,上海(临时居住证)等城市,被誉为“外来打工者永远的痛”。

2015年2月15日,国家《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暂住证制度的存废一直备受舆论关注,一些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对暂住证制度的弊端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河南省10名律师上书中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提出“中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予审查撤销”。10名律师从法律的角度质疑暂住证制度的合法性。

他们认为,针对外地人群办理,并且不办暂住证就不允许在本地居住,这样的规定是典型的行政许可行为,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没有赋予国务院各部委(如公安部、财政部等)和省级政府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利,所以原来由其发布的行政规章不应该继续执行。尽管省级政府可以设立为期一年的临时许可,但是一年后他们必须报请同级人大批准、形成法规后公布。然而全国没有一个省级政府通过有关暂住证的行政法规。

樊鸿烈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坚持认为:针对外地人群办理,并且不办暂住证就不允许在本地居住是典型的行政许可行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自己的国度里还需要办理“暂住证”,这不符合最基本的法律精神。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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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9

暂住证现在已经改为居住证,以下是办理居住证所需的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

(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二)当地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一份;

(三)当地规定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一份;

(四)当地规定的连续就读证明: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当地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证明: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一份。

扩展资料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一款  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居住证管理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适用本条例。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公安局:居住证办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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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08

申领人持所需材料,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扩展内容:

    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居住地固定住所证明,与居住地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复印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含3年)的证明,已婚人员《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再生育证》。


    办理暂住证当天需要现场拍照,注意着装。办理好以后,在3-4周之后才可以拿到证件。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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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0-01

暂住证已改为居住证。

办理条件与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浙江居住证》应满足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并对照居住证申领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须提供:

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根据不同就业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满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

(2)满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相应年度报告和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

(2)满1年以上的《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

(3)满1年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或证件;

(4)满1年以上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或《杭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以及《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二、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须提供: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自购房权证;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无自购房而租赁他人合法房屋的,须提供:

(1)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3)《居住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

(4)属国有土地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杭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5)属集体土地的,提供街道、乡(镇)出具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

三、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的,须提供:

《普通中小学基本信息表》或《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或《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针对下列情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属学龄前儿童的:

父母双方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父母双方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居住在出租房的,还须提供家庭在市区无自购房的承诺或证明;

(2)2017年及之前已在杭州市区小学、初中就读的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父母亲双方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父母亲至少一方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

扩展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参考资料:居住证办理—政务服务网

第4个回答  2021-04-14
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连续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以公安机关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

关于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拟在本市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委托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委托、代办申报居住登记的,须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申领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等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3)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应证明材料。

01 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领

申领者本人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一个月以上中断或补缴,下同)的凭证。

02 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领

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已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租赁房屋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 租住国有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其申请《居住证》的日期应在租赁期限内,下同);

② 租住集体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违章建筑、危险房屋、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协议);

③ 租住单位自管房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证明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④ 租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满足“合法稳定住所”申领条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及其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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