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我因与一顾客发生口角,对方找了5名社会闲杂人员来我店闹事,其间持刀砍伤我的左手经鉴定为轻伤,当时两个和他们一起的人被我方抓住(这俩个人不是砍我的人),我方报警,请问这两个人应付什么责任?另外像这种情况哪位呢顾客和持刀砍我的人应付什么责任?现在砍我的人已被抓,我想和解,但其身上还有别的案件(派出所跟我讲的) ,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当时只有砍我的人有带刀。(我方抓住的那两个人没有带刀)派出所经办民警说我方抓住的那两个人没什么责任,并且每次都有跟我讲,我觉得很不解,怎么可能没责任呢?你们觉得呢?并且还跟我说一个月以后就能取保候审,这样做合法吗?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如果对方花点钱,一般在7.8万间吧,就会少很多)你能说的具体点吗?
无意推倒他人造成轻伤,属于故意伤害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