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写的房产证的哥哥的名字弟弟可以上学吗

学区房写的房产证的哥哥的名字弟弟可以上学吗

以重庆为例,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学区房写的房产证是哥哥的名字弟弟是不满足上学条件的。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九条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区(县)域内不符合“三对口”入学原则的户籍学生,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第十条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稳步有序地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住(租)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就读学校提出就学申请。

扩展资料: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办学校应当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对口招生学校力所能及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廉(公)租房住户、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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