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了,房产证不是老人名字房产如何分割

如题所述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还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住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夫妻一人一半权益。
  如是住房房产证登记人不是老人或配偶,老人死亡无法办理继承该住房。因为住房产权和老人无关。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老人死亡需要办理继承一半产权手续。
  先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有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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