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村干部收取十倍价格。算不算犯法,犯了什么法?

如题所述

应该拒付,这就是属于乱收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你可以拒付或者去乡镇一级的综治办反映情况并投诉。说白了就是村干部太黑了就知道自己捞钱进自己的口袋真是该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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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24
当然算。算是滥用职权,通过官职之便谋取钱财。
第2个回答  2015-01-24
算,以权谋私,问律师比较清楚
第3个回答  2015-01-24
乱收费追问

具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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