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老板不管怎么办

上班的时候右手大拇指被机器弄断,后面到医院做手术接起来,至今快半年了,手指母还不能动,老板也不管了,而且连工资也不发了,两个月的,当时住院的时候老板还用别人的名字登记住院的,上班合同也没签,我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老板不给申报工伤的话,可以自已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出来之后,老板想不承认也不行的。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可以去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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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5
收集劳动关系及工伤的相关证据,在一年内主动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6-15
是啊,就找老动局。
第3个回答  2021-04-13
我在厂里受工伤。老板给我办工伤保险。经社保局认定工伤。老板不问我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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