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具体违反了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延迟支付同业投资资金吸收存款;为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违规提供担保;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调节信贷规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未尽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未尽职;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十二项规定。
千万级罚单再现,金融机构数年前的违规行为仍遭追溯。日前,上海银保监局发布的最新行政处罚显示,2013年至2019年,浦发银行因涉及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等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100万元。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浦发银行存在问题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同业业务、信贷、理财、票据贴现等,具体12项违法违规事实为:
●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
●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
●延迟支付同业投资资金吸收存款;
●为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违规提供担保;
●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
●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调节信贷规模;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未尽职;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未尽职;
●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对于此次处罚,浦发银行公开回应称,“我行自2019年起,从多方面实施整改工作,包括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数据质量、强化统一授信、防范重点领域、加强监测检查、持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此外,我行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事实上,在这张千万级罚单公布之前的一周,浦发银行多地分支机构同样因为信贷、同业业务违规被罚超百万元。
7月21日,淄博银保监分局公布最新处罚决定,浦发银行淄博分行因“未将特定权限(全额保证金)业务纳入综合授信额度;表外授信业务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三大违规问题被罚款100万元。
8月3日,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非真实转让不良贷款”被山东银保监局处以20万元罚款。
8月5日,浦发银行南市支行因对某同业投资投后管理严重不审慎,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
据悉,上海浦发银行2013年至2019年间,共计违反了下列12项规定。
上海银保监局雷霆出击,对上海浦发银行的处罚是及时的和必要的。
我国金融市场秩序,必须要加大维护力度,严格防止引起类似美国次贷危机和香港金融危机的不良行为。如果不能防微杜渐,任由类似上海浦发银行的无序竞争行为发展的话,一方面,会破坏商业银行间的良性竞争秩序;另一方面,例如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不合格的房地产项目,这种行为会放大经济泡沫,项目风险较大,一旦房地产项目出现问题,容易造成坏账损失,影响银行的现金流,严重的有可能造成银行资不抵债,甚至最终破产。我们国家还没有商业银行破产的先例。那么这种损失由谁来承担呢,国家财政吗?
而浦发银行的这种行为,如果不被处罚,其他商业银行会因为短期利益,盲目跟风,造成我国金融市场的虚假繁荣,最终泡沫破碎的那一天,买单的是广大储户,也就是普通老百姓和企业。我们看到很多由于金融危机导致的社会经济停滞不前甚至滑坡,社会因此动荡不安的例子。因此上海银保监局对于浦发银行的处置是值得大众欣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