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1月17日下午4点多,公司人事找我商量离职的事情,由于自己想离职也有段时间,并且公司通过其他人了解到我有辞职的意向,所以我也同意自己辞职,询问关于年终奖的事情,公司人事说由于今年效益相比去年下降,所以不知道今年是否有年终奖,由于是自己第一份工作,没什么经验,所以我同意辞职。
写离职申请时,由于周围有同事,我拿了张白纸,迟迟不好意思下笔,怕被周围同事看到,但犹豫再三,我还是写好了。但把反面也就是没有内容的一面向上。人事看了空白那面以为我没写,问我怎么不写,我说过几天再写不行吗,人事一直问我有什么困难吗,解释说离职需要公司老板,我的上司等签名,还有一些七七八八的手续,需要时间,所以越快越好。然后他甚至把一份打印好的离职申请书给我,我只要填上名字和离职理由并且签名就可以。自己当时也是碍于面子,不想让他继续说下去让周围同事知道我的事情,于是我把自己刚刚已经写好的离职申请给了人事,没有用他给我的离职申请表。
19日,得知公司所有人发了年终奖,感觉公司是故意叫我年前辞职而不给年终奖,我17号下午辞职,19号下午公司发年终奖,只差了2天,感觉自己被欺骗了。之前签的3年合同,目前是一年半了,当时两份合同公司都拿走了,我不记得是否有关年终奖发放对象的规章。明天,也就是20日,我要去公司结清工资,想请问下我是否能要求公司给我年终奖呢?如果公司不给我是不是没有办法了呢?去劳动局申诉的话可能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