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上千餐饮店商标侵权,究竟是在维权还是在敛财?

如题所述

  我认为潼关肉夹馍协会这种起诉并不是在进行维权,感觉敛财可能性还是很大,在2015年时潼关肉夹馍就已经注册了商标,但当时对于产品维权并没有开始,时至今日借着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品牌维权东风开始了维权之路,我觉得这是一种敛财手段。

  我觉得潼关肉夹馍协会这种行为非常恶劣,在进行维权之前并没有深入对社会市场状态进行调研,也没有准确了解过商户想法和意见,这么莫名背上了官司,让很多商户非常不理解,我了解到潼关肉夹馍协会要求每个商户对于品牌使用费进行付款,每个商户大概2万到3万元不等,同时如果想要继续使用这个品牌还需要缴纳将近10万元加盟费,同时每年还需要向协会缴纳2400元会费,我认为这是典型敛财手段。

  一、我认为政府部门应当介入处理。

  我觉得潼关肉夹馍这种行为伤害了大量潼关肉夹馍商户积极性和对肉夹馍品牌热情,这样手段下去,会有一大批潼关肉夹馍商户将改良招牌不再使用,这个对于品牌伤害性非常大,同时这种不良维权行为,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进行调查和予以制止,一个品牌形象维护,应该从整个品牌长远发展角度来看,这样突然紧急进行起诉维权,会让很多商户无法接受。

  二、商标侵权维权不应该是这样。

  我认为对于商标侵权维权不应该通过这样手段来进行,要进行深入市场摸排,完全了解每一个城市到底有多少使用了商标,这样招牌的使用是否具备合理性,如果确确实实是属于本地人员,惊艳四座,那么应当让其继续使用,如果是外人随意借用招牌,并且产品质量上完全达不到商标要求,那么可以进行提醒,警告更换招牌或者不再继续使用商标。

  三、我觉得维权要尊重事实和考虑他人情感。

  我认为这种品牌的维权需要尊重事实,因为有些人的店铺比商标注册的时间还要早,所以在这种程度的维权上应当考虑事实情况,以及这些店主对于品牌的情感,不应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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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5
是滥用商标法恶意起诉行为。
1、起因: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商标后起诉所有的潼关肉夹馍小店,要求改名字,不能带有潼关二字,一些小店就改了还交了不少的费用。
2、公众关注:小店和顾客在网络询问和发声后引起公众关注!
3、相关法律解释:第一:商标含义是图片和文字组成的,其中汉字和拼音部分所有人都可以使用,不是使用了相同文字就是侵权。第二:他们的起诉书中写可以交费也可以不交费(加盟费),这一条不在商标法范围内。第三:经营过程中是否损害了他们(已注册商标方)的利益!小店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平民小店并没有损害他们的利益!因此这条不用管。第四:小店已经缴纳费用的去法院起诉他们,要回损失。

4、我的观点:潼关县肉夹馍协会就是坑平民小店的,不懂法还起诉平民小店。平民小店:可以不用理他们!因为他们滥用商标法!就是让你们缴纳加盟费。

5、负面影响:估计以后潼关肉夹馍大规模的店铺可能很少人去。都去小店吃了。
第2个回答  2021-11-26
应该是属于敛财,因为潼关肉夹馍这是一个地方的名字,并不属于谁,所以这个协会也没有权利去起诉别人。
第3个回答  2021-11-26
这是在敛财。这是因为这种行为是非常不正确的,这些餐饮店也是通过正确的途径使用商标的,不存在着侵权的行为。
第4个回答  2021-11-26
我觉得应该是在维权,毕竟很多餐饮店商标侵权这件事情是真的,潼关肉夹馍协会没有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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