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宫女基本分为两个等级:上层的为宫中女官,下层的为普通奴仆。女官除了年龄、身体、品行诸条件外,还必须掌握女工等技艺。
清代选入宫中的女子有两种,一种是秀女,一种是宫女,在清初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到顺治十八年(1661年)后才将秀女和宫女分开。秀女是八旗官员的女儿,可以选为妃嫔或指配给宗室王公大臣的子弟。宫女是内务府包衣佐领下的女子,地位较低,供内廷役使。
据史料记载:“宫廷岁选秀女,凡选中者,入宫试以绣锦、执帚一切技艺,并观其仪行当否,有不合格者命出,以次递补,然后择其优者,教以掖庭规程,日各以一小时写字及读书。写读毕,次日命宫人考校,一年后授以六法。”这些宫女中比较优秀的就成为宫中的女官。
据史料记载:“乾清宫置夫人一人,秩一品;淑仪一人,秩二品;婉侍六人,秩三品;柔婉十二人,芳婉二十人,俱秩四品。”她们各司其职,有的负责侍候嫔妃(尚宫);有的负责节仪之事(尚仪);有的掌管衣服,掌管三餐。
扩展资料:
宫女生活:
明朝宫女们一经选入宫内,便失去自由,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简陋,终身苦役,不能与父母相见。繁琐的礼节,森严的等级,不时的凌辱,使她们几乎无出头之日。
“提铃”和“板著”之罚。宫女们被严格控制。她们除了完成各种苦役之外,还要经常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宫女稍有违规者,将被处以“墩锁”、“提铃”和“板著”。“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明宫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
徐行正步,风雨无阻,高唱天下太平,声缓而长,与铃声相应。“板著”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左右,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有呕吐成疾,乃至殒命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宫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