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职人员返聘试用期问题

我们公司之前有个人选工作了4天就离职了,她当时已经签过劳动合同了,现在人选想重新入职,离职时间也没超过一年,正常来说是不是返聘人员不应该再设立试用期了,但是她试用期也只工作了4天,请问这样的情况重新入职的话,试用期可以重新你设立吗,或者补全之前的试用期呢?

1、如果单是从法律的字面上理解是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但是这里的用人单位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复职的时候如果不是在同一个岗位上的话呢?劳动根本无法适应现在的岗位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的风险很大;第二有些岗位尤其是技术型的岗位,变化很大(技术日新月异),离职时间过长,更本无法适应。
3、所以其实我个人认为复职的员工,其实都会和用人单位商量好的是否有试用期。如果你完全有能力胜任这个岗位基本是不会约定试用期的,特别情况下才会约定的(例如不同的岗位,或以前是主管,现在是经理,这种情况下劳动也会慎重考虑而答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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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27
和对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按新员工一样处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2个回答  2012-01-19
最好不要再规定试用期了,按《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她保留了原来的劳动合同,再约定试用期就是违反该条规定,一旦再约定试用期,可能会承担第83条规定的赔偿。那相当于发双倍工资,风险太大,不值。
第3个回答  2012-01-20
因为这人毕竟是离职再重新招用的,并不是在同一企业内转岗使用,按照法律规定,这位员工得重新设定试用期,是否缩短试用期可以按照她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12-01-19
可以约定试用期,因为之前他没有被正式录用,没有经过试用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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