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个屠户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途中有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屠户害怕了,把骨头投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
原文是:“一屠(tú)晚归,担(dàn)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这两句话出自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聊斋志异》中的《狼三则》。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扩展资料:
《聊斋志异》中有《狼三则》。其一被苏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收录为“专题 《狼》”。
其二被选为沪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第34课《狼》,鲁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六年级下册30课《狼》,2016年新审订人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上册第20课《狼》和部编义务教育课本七年级上册第20课《狼》。2019年版定为七年级上册第18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