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我国的分类方法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其中,财产保险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三大类。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由专业保险公司经营的一种营利性保险形式。商业保险关系是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合同关系。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因合同约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发生而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患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和期限的,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将保险费征收,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于为因年老、疾病、生育、残疾等原因丧失工作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会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死亡和失业,一个社会保障体系。
财产险包括机动车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船舶险、责任险、保证险、货物运输险、意外险、农业险、工程险、信用险等。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可分为个人健康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根据保险期限的长短,可分为短期健康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保险期限的长短还结合投保人数形成团体短期保险和团体长期保险,与个人结合也可以形成个人短期保险和个人长期保险。按保险责任分类, 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支付保险费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所列的某种疾病,无论医疗费用是否发生或产生多少费用 可以获得固定补偿。医疗保险又称医疗费用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伤残保险又称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因被保险人无法工作而导致收入、财产等损失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