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问题来了,写日期与不写日期有区别么?写日期非常的费劲么?明知道离职申请书是离职流程的一部分,写上日期可以直接证明自己是什么时候提出的离职,写上的好处大于不写,为什么不写?
主动提出离职与被辞退的流程是不同的,如果企业主动辞退某一位员工,如果员工没有大错,只是以裁员为由辞退员工,是需要按照员工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涉及工作交接的,需要在特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交接之后,然后按照协商的条件进行解约,这才算走完流程。而离职并不是企业主动辞退某一位员工,而是由员工向上级主管或人事部提交申请才可以。
当某一位员工想要离职时,离职的流程并不统一,有些公司的离职程序极其简单,不需要提交离职申请书,但如果是一些大企业,员工离职前,必须书面提交离职申请书,申请书上必须注明姓名、岗位、离职原因,以及离职日期等,如果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并签字确认,那么申请书就会正式生效。申请书上也会体现出申请离职的时间,以及各个部门审核通过的时间,如果是正规的公司,还会要求填写工作交接进度,以及交接人的签名才可以。
所以,如果提交离职申请书,是必须要填写时间的,需要在离职时填写离职申请书的企业,都比较正规,离职的流程也比较复杂,但期限是有限制的,签上日期可以证明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提交的申请,因为种种原因企业可能不会放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书提交上去之后,超过一定的时限之后就可以离职,所以填写上时间是很重要的,也不费什么事,几个数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