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房产税怎么计算

我有一个厂房,2011年5月11日购入,总金额是1924244.91元,一直未缴纳税款,请问这房产税要怎样计算?

租赁房产税计算方法:租赁房产的按房租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所租用的房产的建筑面积除以总层数再乘以所在地区的单位税额,每年的2、5、8、11月交纳。 一、房产税的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四、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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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7-0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另据《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对企业出租的房产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苏税三[87]12号),企业出租的房产,应按房产的实际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在对企业依照房产余值征收房产税时,企业这部分出租房产的价值应予以扣除。根据您所述情况,6月份房屋未出租,7月份房屋出租,则2010年2至6月,应就所有房屋原值×70%×1.2%计算应纳房产税,7至12月,应按房屋自用部分原值×70%×1.2%计算应纳房产税,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12%房产税。2010年应缴纳从价计征房产税为(1000000×70%×1.2%)×5÷12+(1000000÷400×300×70%×1.2%)×6÷12。出租房屋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并缴纳相关税款。另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补充通知》(苏地税函[2007]70号),纳税人以一个年度为一期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如当年7月15日后应税房产原值又发生变动,纳税人应于次年1月15日前办理税款退补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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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1-11

第4个回答  2015-07-03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去主管税务局问)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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