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开庭几次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一般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只会开庭一次,因为每个案件的情况都是有所不同的,开庭都会在法律规定的审判期限范围内完成。所以开庭的时间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当然,如果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同一案件就会开庭两次。总之,如果审理还没有延期或中止的,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一审期限就是二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形的,还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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