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了别人家门的锁进去了没有拿东西这样能构成犯罪么

撬锁的那人 以为这家没人了 因为正在搬家, 就想撬开进去玩玩, 撬开后 进去 里面有几个皮包没拿走。 撬锁的人只是翻了翻 并没有拿东西走。 过后主人居然回来了。 请问这样构成犯罪么? 构成入室盗窃或者入室抢劫么?
如果构成 会有怎样的处罚? 拘留还是判刑? 还是罚款?

撬门入室应该有一定的犯罪动机,进入室内如果没有进行具体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均可从轻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误入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比如,发生火灾,家中无人,无法征得同意,而消防队员的破门而入,就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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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2

撬门入室应该有一定的犯罪动机,进入室内如果没有进行具体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的未遂或者中止,均可从轻减轻处罚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扩展资料:

当事人假如是去开朋友家的锁。

通常不会构成犯罪,除非未经朋友同意,对朋友的财产进行偷盗或者造成较大损失的。

未经朋友同意,开朋友家的锁进入朋友家里,属于私闯民宅,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

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如果还盗窃朋友的财产,达到立案标准的,则属于盗窃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百度百科-非法入侵住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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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本人认为该行为属于盗窃罪未遂,由于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但可给予治安处罚。分析如下:
  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未遂)
  是否具有盗窃的意图,不能只听行为人自己的供述,而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本案中,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撬门入室的行为,而且也翻了几个皮包,足可证明其主观意图是想盗窃,只是皮包内没有其中意的东西,所以空手而归,被主人撞见。没有拿东西,并不能证明其没有盗窃的意图,只是由于客观上没有找到中意的东西而没有得逞,属未遂。由于盗窃罪成立必须要有一定的盗窃金额,本案中并没有明确的盗窃目标,也没有实际取得财物,那是不是就不构成犯罪呢?不是,《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规定,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无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这据这一规定,入室盗窃未遂,要以盗窃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2、行为人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依法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一,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l、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鉴于行为人为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未遂,可不作犯罪处理。

  3、可以从轻给予1000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十二条中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减轻处罚。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行为人属于16-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如果属于初犯的话,不适用行政拘留,但可以处以罚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3-07
你好,这个问题的量刑范围比较大.
由于该人并没有拿东西,所以不构成刑法学中的犯罪事实,既然没有犯罪事实,那么在庭审中对于该人的责任认定就集中在是否有犯罪主观意图上了.
如果该人能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撬门所用的工具并非特殊工具,只是用手,或者其他比如常见的工具.比如该人撬门前曾知会过其他与之并无利害关系的人.等等.那么责任认定倾向于认为该人没有犯罪主观意图.
再者,我国司法实践主张"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倒置原则.即该案中主人既然认定该人有犯罪意图.那么应该举出相关的证据进行佐实.如果主人能举出该人有明显的犯罪意图.比如门锁有被严重破坏痕迹.现场屋内物品被严重打乱.皮包内财物能检验出该人的指纹等证据.那么对于该人是相当不利的.
所以该人应当积极从这方面入手.举出对己有利的证据.或者反驳对己不利的证据.则责任将会有较大推卸可能.
另外.如果主人还未提起诉讼.应当尽量争取庭外和解.私底下与主人进行协商,避免事态的恶劣发展.也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
以上纯手打,望采纳!
谢谢!
第4个回答  2011-03-07
我认为是入室盗窃未遂属于盗窃罪未遂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犯罪中止。
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关于刑事处罚: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是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
另外,要提醒你的是,入室盗窃是盗窃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法官在定罪量刑的时候会一并考虑。追问

如果构成 会有怎样的处罚? 拘留还是判刑? 还是罚款

追答

请结合上条回答和下面这段话来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刑法》第264条规定:犯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追问

可是主人家的东西没有丢失。 撬锁的那人不满18周岁。 而且他的本来意图绝对不是进去偷东西, 他以为里面没人了, 撬锁进去玩玩,。 谁知道进去就看到有个皮包。 然后又没有拿 在出门的时候 撞见了房主

追答

该行为人属于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具有应当从轻或是减轻处罚的情节;而且主人家的东西没有丢失,该行为人属于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具有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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