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劳动仲裁举证期间内未提交的证据,在一审时提出,其效力如何确定?

是否还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请解释一下法理,或者能提供一下法条作参考。

在劳动仲裁举证期间内未提交的证据,在一审时提出,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分析
对于在劳动仲裁举证期间内未提交的证据,在一审时提出,其效力如何与在劳动仲裁时是否提交没有任何的关系,仍应该按照民事诉讼中关于证据举证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在劳动仲裁时没有提交的证据,可以在法院诉讼中提交。证据应该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对于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证据,或虽逾期提交,但对方同意质证的,则仍应该根据具体的质证情况来确定该证据的证明力。劳动仲裁阶段没有提交的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是可以提交的,证据连同起诉书提交给法院。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所以在劳动仲裁举证期没有提交的证据,在民事诉讼前提出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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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8
  对于在劳动仲裁举证期间内未提交的证据,在一审时提出,其效力如何确定与在劳动仲裁时是否提交没有任何的关系,仍应该按照民事诉讼中关于证据举证的规定进行处理:
  1、对于在劳动仲裁时没有提交的证据,可以在法院诉讼中提交。
  2、证据应该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3、对于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证据,或虽逾期提交,但对方同意质证的,则仍应该根据具体的质证情况来确定该证据的证明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4
可以。劳动仲裁是没有提交的证据在诉讼时可以作为新的证据提交。诉讼不受劳动仲裁的影响。追问

请解释一下法理,或者能提供一下法条作参考

追答

这是办理劳动争议案子实践中的做法。劳动仲裁的结果对诉讼没有约束力,即便是劳动仲裁支持的申诉请求,在起诉时也要提出诉讼请求。已经提交过的证据,也要在诉讼中按照举证期限提交法庭。法庭审理不是审理仲裁裁决对不对,而是要对全部事实进行调查,对证据进行质证,然后做出判决,仲裁支持的事项,法院也要在判决中做出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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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3-04
当事人在任何诉程中均可提供新证据。追问

不好意思。我没说明白,我指的并非是新证据。

第4个回答  2011-03-04
可以
追问

请解释一下法理,或者能提供一下法条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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