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用要迁档案吗

我弟弟在武汉上的大学,毕业后找工作,户口迁到福建福州,现在又回武汉工作,想把户口迁回原籍,湖北荆门。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另外,户口要和档案一起走吗,迁户口的同时是不是档案也要回来?

不需要。

目前我国的户口和档案是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户口属于公安部门管理,档案是人事部门管理。所以迁移户口只要有户口迁移证就可以的,而迁移档案需要调档函。

如果你的企业不需要你的档案,那你就只能自己找人事部门去挂靠。如果是需要档案,可以迁移,但必须有调档函。

对于大学毕业持《户口迁移证》超期未办理落户,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持《户口迁移证》、就读院校开具的《报证证》或《派遣证》到迁入地的人事劳动保障局盖章;

2、本人写《申请书》,说明何种原因造成超期未落户的理由;

3、持《申请书》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即原迁出上学地)的派出所给所长审批;

4、所长审批后交派所内勤电脑提交;

5、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批;

6、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整个过程大约用一天时间,不需任何手续费

扩展资料:

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

5.领取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转学学生迁入户口

1.转学报到时到保卫处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2.交省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听通知到保卫处户籍室凭旧身份证领取新身份证。

毕业、退学、转学迁出户口

1.毕业生凭派遣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退学、转学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由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经学生处批准缓迁户口的可暂时不迁出户口,免费代保管2年。

学校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

1.到保卫处户籍室借集体户口簿;

2.向派出所出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住房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或单位分房证明);

3.提供迁入落户的详细地址;

4.其它依相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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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3

不需要。

目前我国的户口和档案是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户口属于公安部门管理,档案是人事部门管理。所以迁移户口只要有户口迁移证就可以的,而迁移档案需要调档函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市外迁入所需材料: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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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不需要。
目前我国的户口和档案是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户口属于公安部门管理,档案是人事部门管理。
所以迁移户口只要有户口迁移证就可以的,而迁移档案需要调档函。
如果你的企业不需要你的档案,那你就只能自己找人事部门去挂靠。如果是需要档案,可以迁移,但必须有调档函。
第3个回答  2011-03-10
户口和档案 根本是两码事
没有必然的联系。
但是 如果走人才流动的途径调动
建议 户口和档案一起办理
这样省事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3-10
户口要和档案最好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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