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地方公务员,报名表上“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年限”、“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请教专业人

公务员,关于报名表上的两项内容:“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年限”和“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请教专业人士。
1、“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年限”,各是什么意思?
我的情况:专科,2009年6月毕业至今,09年2月-09年10月在私人店工作,至今待业。
报名表上,
2、“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现已辞职,算不算在基层工作?
3、“服务基层年限”,这与“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有什么不同?
报名表上的选项为:
“无服务基层年限”
“满一年”
“满两年”
“满三年”
“满三年以上”
这个我该怎么填?
4、是否具备其他资格,这个怎么填,是写获得何种证书吗?例如: ?
请专业人士赐教,事关紧要,谢谢!

安徽京佳为您解答: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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