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被人打成轻伤,但是警察让我签了一份协议,就是不追究打我的那人的刑事权利,但是赔偿我一些费用。如果按照我们这的生活水平计算估计也就几千块钱。 所以我想知道一下。 我的这份协议生效后我还可以找他要多的钱吗? 如果不给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 而且打我的那人还交给了警察1万5的赔偿费对于这个费用我可以全部拿到吗?
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由于体谅那人是老头所以就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而是听信于警察的签订了一份协议。要求他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陪护费如果按照我们老家这的生活水平计算我根本就不服,如果那人交的一万五是赔偿款我可以原谅他。如果那个不是赔偿款,而警察扣留只按照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陪护费这些赔偿的话剩下的钱也不会交给我。这样的话我怎么办好啊。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哦 如果对于赔偿的费用不满意的话,又不想起诉怎么办啊? 因为那人毕竟50多岁了。
追答那就在协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