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4-02
一、办理离校手续
1、6月18日至6月20日,各系领到本科生离校手续单后,暂不要发给学生个人,先由班主任
或班长填好本系(班)学生离校手续单上的姓名、学号和去向,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
须附上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并按学号排序点清后,集中统一送交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
6月23日至6月25日各系来户籍管理办公室领回办妥的手续单再发至学生办理校内其它手续
。如果班主任或班长不在,系里可以另指定专人办理,本科生离校手续须以系(班)集体
统一送交和领回(不单个受理)。
2、南区本科毕业生在南区户籍办公点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研究生办理完户口迁移后,再办理离校手续单签字手续。
二、办理户口迁移
1、本科生直接就业、考外校研或者回原籍(生源地),由户籍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2、研究生就业分配,凭报到证或派遣证,交押金贰佰元借集体户口档案,自行去常青派出
所办理;考取外校、研究所博士或录用为博士后的,均凭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进站通知书
、交押金贰佰元借集体户口档案,自行去常青派出所办理。
3、在本校继续攻读学位、录用为博士后或留校工作的,只办理离校手续签字,户口不迁,
待下学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后将原学生集体户口内转。
4、南区学生考入本校的研究生,待入学报到时户口由南区迁出入本部。
三、注意事项
1、6月23日至7月3日,户籍管理办公室和各所辖地派出所共同办理毕业生户口迁转,故在
此期间,只受理应届毕业生的离校、出国户籍证明、户口迁出手续,其它户籍业务暂停受
理。请各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同志和办理户籍手续的同学,按规定的时间办理。
2、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不需要来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离校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