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是我公司,可是开户行写的是以前的开户行

现在已经换了,但是新的开户行又太小,汇票托收不起来,所以我去了公司的另一个一般户办理,可是出票人银行退回来了,说是银行的问题,必须是开户行吗,我这个情况怎办啊,而且粘单处我不小心撕下来了(不需要贴的,粗心了)出票人银行要我写个情况说明,大家帮帮忙啊,3.12就到期了,急死我了。。

你是票面上所列的“收款人”吗?估计是,否则就不会写开户行了。我的建议是把这张票背书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由另一家企业帮你办托收,收回资金再转给你,至于你们中间如何协调就由你们自己协商,只要可以妥当的收回资金的可信任的企业就行。
粘单当然不能胡撕了,不小心还是故意别人也看不出来,通用的做法是给承兑银行(就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出一份证明。证明里一是要把票面的所有要素都写进去,包括票据号、金额、出票时间、到期日期、出票人名称、出票人帐号、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帐号、收款人银行等等;二是简单阐述下什么原因造成了怎样的结果,一般都是说“失误”;三是声明“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公司承担;四是在证明下面空白处左边盖上背书用的财务印鉴,右边盖上企业公章。
好了,我的建议就是这样,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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