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一下当初公司给你签的合同上面有没有工作地点,如果有,那么公司辞退你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根据第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如果公司符合以上条件的话,不用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可能我没说清楚 我的意思是我们厂现在工资结构调整原来的协议还没到期 新的协议我不同意我不签 那会不会有赔偿
追答那就属于第二十六条第(三)小条了,公司不是针对你自己进行合同变更,所以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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