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向银行申请循环信贷合同中的借款人为妻子,保证人为丈夫,婚姻存续期间妻子是否贷过款,丈夫毫不不知

循环信贷是指,银行授予你一个贷款的额度,在几年内你可以随时决定是否产生真实的贷款,如果你一分钱也没有借贷,则不产生利息等与贷款有关的费用,合同到期后自动失效,你的贷款额度也收回。

现在俩人感情破裂打算离婚,请问:
1、如果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瞒着丈夫产生了贷款额度,离婚后无力偿还贷款,是否丈夫仍承担连带责任?是否银行可以直接跨过妻子先找丈夫垫付贷款?银行需要证明妻子无力偿还吗?
2、如果妻子是在离婚后才产生实际的贷款额度,这时候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银行与妻子之间的循环信贷合同有好几年的有效期,而丈夫在当时签字时是作为保证人。请问这种情况下,妻子不还款,或故意造成无力偿还贷款,是否银行必须先证明其无力偿还,然后可以找丈夫要求负连带责任?
3、如果丈夫希望解除这种保证关系,不为妻子的贷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有什么办法可行?在离婚协议中进行说明有没有用,应该怎么写?
4、如果只是简单地离婚,不对此事做任何约定,就这个循环信贷保证人身份而言,在今后会产生什么不利于丈夫的其他情况吗?

首先,在保证人栏签字的是丈夫本人还是妻子代签,如果是本人签的话,你很可能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要看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丈夫可以要求银行先请求妻子支付,这在担保法中称为先诉抗辩权;如果约定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则银行可以向丈夫要求支付,丈夫无先诉抗辩权;如果没有约定,按照连带责任担保,其法律效果跟约定连带担保相同;
再次,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双方共同债务,除非合同约定为一方债务,该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为妻子,如果约定由妻子个人承担的,可以主张为其个人债务,但是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使用,应当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对于婚后产生的债务,由妻子承担,但丈夫符合保证条件的,应当承当相应的保证责任,承当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前妻追偿。
以上仅供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追问

如果在离婚前她就借款了,离婚后我还要承担还款义务,是吧。
如果在离婚后才借款,我就不用承担,而且也不用在离婚协议中写明这一条?

追答

如果是婚内的话,一般认定为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一半为你自己的责任份额,另一半为对方的责任份额,你赔了以后可以对对方承担的份额予以追偿;如果是婚后,则为其个人债务,但如果你要承担保证责任的话,则你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你前妻追偿,明白我的意思吗?
你的离婚协议一般是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处分,对婚后形成的债务无需进行约定。
以上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追问

这个循环信贷和其他贷款不一样。其他贷款是签合同以后银行一定给你发放贷款,合同一签就意味着产生了借贷,保证人的连带责任比较好辨别。
而这个循环信贷,是先给你一个额度,但是不产生贷款,也就是没有实际发生借贷关系。那么如果离婚了,实际的借贷关系发生在离婚之后,是否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离婚后谁会去贷款、什么时候贷款、贷款多少……这些事情保证人对借款人根本没办法控制,岂不是很冤枉。

追答

如果在保证责任期间,那么你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过了保证责任期间,你就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间,根据担保法第14条、27条随时书面通知银行解除保证合同,呵呵。你现在就可以通知解除保证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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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1
1、担保与婚姻关系是否存在无关
2、想不承担责任的唯一办法就是解除担保追问

我记得当时我和她都在接待合同上签字了,现在我单独找银行解除合同,允许吗?以离婚证或者判决书为依据,还是可以无条件地与银行解除合同?如果还没有发生借贷的话。

追答

1、要三方都同意才可以
2、但你可以通知银行,这样也尽到一个通知义务
3、具体办理方法建议到银行咨询

追问

这个循环信贷和其他贷款不一样。其他贷款是签合同以后银行一定给你发放贷款,合同一签就意味着产生了借贷,保证人的连带责任比较好辨别。
而这个循环信贷,是先给你一个额度,但是不产生贷款,也就是没有实际发生借贷关系。那么如果离婚了,实际的借贷关系发生在离婚之后,是否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离婚后谁会去贷款、什么时候贷款、贷款多少……这些事情保证人对借款人根本没办法控制,岂不是很冤枉。

追答

1、担保不是基于你们的婚姻关系
2、而是基于你对被担保人的了解和信任
3、而要求你担保的人正是基于对你的信任才同意给其贷款
4、所以,怎么控制被担保人本来就是你的义务

第2个回答  2011-03-01
1.你们是夫妻怎么可能互相担保呢这个本身就不成立。2.担保人承担无限连带还款责任,也就是担保人和还款人的还款义务都是第一性的,没有还款人不还才找担保人这种说法。3.这种情况在离婚的时候就要写进离婚协议,要对这个事情走法律程序,最好找律师。追问

但是当时是夫妻两个都签字了,那时候结婚不久,没有考虑会有离婚的一天。当时还抵押了她个人的住房。我只记得我不是乙方,但我在贷款合同的最后签了名。

追答

那你说的这个不叫担保人吧,应该你妻子是主贷人,你是次贷人,共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是你们夫妻婚后共同负债,要一人一半均分的

第3个回答  2011-03-01
回答:1、因为你们是夫妻,在夫妻阶段产生的任何固定资产,双方都有权和业务去享受并承担。
2、离婚后,双方信用不受约束。追问

这个循环信贷和其他贷款不一样。其他贷款是签合同以后银行一定给你发放贷款,合同一签就意味着产生了借贷,保证人的连带责任比较好辨别。
而这个循环信贷,是先给你一个额度,但是不产生贷款,也就是没有实际发生借贷关系。那么如果离婚了,实际的借贷关系发生在离婚之后,是否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离婚后谁会去贷款、什么时候贷款、贷款多少……这些事情保证人对借款人根本没办法控制,岂不是很冤枉。

追答

这个在婚姻法里有规定。
离婚后,相关责任也分开了。
但鉴于地方执行不一样,你可以写份声明或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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