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 拆迁安置

第一本户口簿是这样写的:户号 003370; 户别 农业家庭户口; 户主 王一; 住址12市34镇56村78埭4-6号 江苏省公安厅1999年6月17日签发
另一本户口簿是这样写的:户号 015420; 户别 家庭户口; 户主 王一一; 住址12市34镇56村78埭4-6号 江苏省公安厅2005年4月19日签发
王一与王一一为父女关系,王一一2007年出嫁,但户口依然是之前的户口,在此我想问一下,同一住址不同户号的两个户口,算是两户吗?虽是父女关系,但是是不同户号,原先王一一在此住址有两件小屋,王一为大屋。农村房屋皆没有房产证。2010年初该住址拆,拆迁时整个按一户进行评估,大屋小屋一起算,所得评估款政府皆补贴给王一,王一一一分未的,此住址房屋于2010年3月份被政府拆除。同一住址的两个户号,算是两户吗?现在王一一有权按被拆迁户的身份要求政府对自己的小屋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吗?

不能要求再次补偿!!!是两个户口,但是你的户口应该嫁出去就迁走了。追问

虽然嫁出去了,但户口没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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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2
本案,如果王一一出嫁后,户口已经转出那么015420户主登记部门就存在登记错误,即使没有转出,正常情况也应在003370户口下,由于两个户口一个为家庭户口一个为农业家庭户口,当时在办理户籍时应当是登记机关出现了登记错误,两个证书发放的时间不同,应当有一个是登记错误,原因很简单,同一个户籍所在地,户口性质不可能既是农村又是城镇。
因此,如果不能解决户口登记是否存在问题,就无法主张拆迁补偿。
你可以按自己是户口所有人享有房屋产权,要求拆迁部门发放你的房屋补偿,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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