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还有这种事!这事出在邵阳某个普通高校里,事情是这样的:高二有学业水平考试,学校里为了学校的及格率,竟然出了这样的规定!学生成绩不好的,不给予参考资格!(学生成绩一般,有几科还是能过关的,只是对学习态度不认真而已!在学校里无犯大过,)惨无人道啊。这样学校里属于什么行为,正确吗?告诉我该怎么办?律师最好。学校说:你们这样的成绩,又不能及格影响学校及格率。威胁学校,要是学校不吃这套?可以上诉不?给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