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请示”上级

如题所述

请示是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就是说有这么一件事,我想这么干,你说行不?,你要说行(批准),照此做事就获得了上级的授权,所以说请示是自己无权(而不是无法)作出决定或处理时,请上级部门临时授权的一种公文。这种授权可以是针对一件事项,也可以是针对一类事项,如果是后者,就带有一定的政策性授权的意味了。事前请示,不要事后请示,那叫先斩后奏,万一请示没有获得批准,就会非常被动; 一事(或一类事)一文请示,别把几件不相关的事放在一起请示;要有自己明确的主张,并就这些主张进行请示,别只提难题,自己没有答案,那叫扔砖头;不要越级请示,如果上级部门同样也无权作出决定,要逐级请示;如果请示内容涉及平行部门、或上级的平行部门,而这些平行部门可能有不同的主张,则属于请示时机不成熟,需要先协调好意见之后再请示(或联合请示),如果最终无法协调一致,则需要慎重处理,迫不得已也要请示的,最好把分歧意见在请示中讲明白。2、在遵守请示规则的基础上,提高请示的质量,首先要能够用简洁的语言,把事项完整地表达出来,所谓完整,就是不能遗漏重要事实,更不能歪曲事实,很多情况是因为公文写作能力差,表达上出现问题,让上级误解为态度上有问题就糟糕了。其次是在请示的事实与请示的主张之间,要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是说要符合逻辑,不要说我饿了,我需要添置一件衣服,妥否,请批示。对于因果关系的理解,下级与上级的认识可能是不一样的,这是请示不能获得批准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想提高请示获得批准的可靠性,需要换位思考,如果我是上级部门,我怎么处理这个事项?3、在请示的下级与批示的上级两者之间,应该说相互都是为对方负责任的,但是也免不了有立场不完全一致的时候,兴奋点不一致就更是常见,一种情况是比照着上级的意思写请示,那样的请示当然没有什么难度和技术含量了,难点在于下级怎么会事事知道上级的意思呢?功夫在诗外,那不是这里要讨论的重点。另一种情况是,下级迫切需要用自己的主张处理一个事项,但是上级并不熟悉和了解这个事项,或者对这个事项已经先入为主,有其他的意见,这时下级请示上级,可以学习一下推销员,自己请示的主张是一个商品,上级是顾客,怎样才能让顾客买我的商品呢?,首先我的商品本身质量过硬、性价比高,更关键的是我的商品能满足顾客的需求,顾客才会“买”这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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