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华律师,
您好。
我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今年24岁。现有一些关于农村宅基地和房产拆迁问题想请教您。
我的父亲出走15年,音讯全无,但是一直没有报失踪或申请宣布死亡。我一直由母亲抚养。母亲于2002年单方面申请离婚,一直未再婚。
父母亲结婚时,母亲的户口并没有迁到父亲村里,我的户口原来是落在父亲村里,后为上学问题迁出随母亲,后一直未动。
几年前,我爷爷的侄子通过我爷爷把我父亲的宅基地批掉了,并转卖他人盖房。事后我和我妈妈才知道,因为那年我高中毕业要上大学,迫于经济现实接受2万元补偿。
我爷爷有二子一女,二儿子结婚后立有一张分书,包括房子、家具、田、山地的归属情况全部写明。现在我父亲的村子房子要拆迁,爷爷在未通知我和我母亲的情况下,就原分于我父亲的房子,与拆迁办签了合同,并拿来1.5万赔偿金给我,并告知由于之前批过宅基地,只能赔这么多,而且这是最后一笔钱,从此以后我父亲在村里所能享受的权利全部没有了。
我的叔叔(即爷爷的二儿子)也批了宅基地,自己盖了房子,也获1.5万赔偿。
我现在有以下问题:
1、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还是只能转让使用权?
2、爷爷是否有权处理该宅基地,我是否有权要回我父亲的宅基地?
3、如果我父亲宅基地所在村子要拆迁,对该宅基地的赔偿属于谁?
4、有关房子拆迁,就我父亲的房子,爷爷是否有权不经我自行与拆迁办签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我能否推翻该合同?
我的母亲没有固定工作,只是靠给做床罩被套维持生计,15年来生活不易,我只是想要回我应得的东西,希望刘律师能帮解答一些疑问,给我一些建议,万分感谢!
祝
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