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女带孩子嫁给北京人,孩子可以上北京户口吗?

如题所述

可以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45岁,已结婚10年;

2.申请人46岁,未满55周岁,应结婚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期限为2年;

3.18岁以下儿童为18岁以下儿童,符合城市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独生子女的年龄不得超过25岁,未婚和不可就业(独生子女是指结婚后有子女的已婚夫妇的子女);

4.非农业户口所在地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有下列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应用程序中,被证明是投靠注册所在地的派出所的人是那些投靠学生宿舍(县)局已经成立了一个家庭,适用于家庭厅,在审批分(县)局、市统计局审批处理。

(3)提供的文件

1.申请表格(由申请人及已投票人士签署);

2.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

3.“居民身份证”、“户籍”及“结婚证”;

4.房屋证明(指申请人、其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法定住所);

5.申请人是非农业户口的,户籍所在地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出具失业证明或者失业证明;

6.再婚的人应当提供离婚证明和离婚判决,并在2004年以后提供离婚协议

7.如果一个人是独生子,他应提供“独生子女证书”;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发给第二个孩子的子女批准证书。计划生育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街道规划部门的原始罚款收据和处理决定;

8.仅次于孩子25岁以下,户口或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县级乡(镇)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居民未婚证书处理我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公证声明,未婚,没有孩子的孩子;社会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失业证明或者失业证明;

9.由于工作调动和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该帐号已进入北京,并须在10年内为进入北京提供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有必要为进入北京10年以上的项目提供批准。批准文件包括:中央单位、市级单位已批准或报送批准文件的注册常住户口,允许入内证明、录入、送出大学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就业登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29
1、“如果外地人嫁到北京,那户口怎么算?”:仍然“算”不是北京户口,只能先放在原籍,待满足条件后再迁入北京。
  2、“女方外地人嫁到北京,能不能改北京户口呢?”:
  (1)按目前的户口政策,到一定条件后可以;至于以后政策变化了,是不是还能变成北京户口,难以预料。
  (2)目前的夫妻投靠入户政策:二、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注: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3、详细情况:请咨询你老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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