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毕业生住房安居补贴政策(宜昌市毕业生就业补贴)

如题所述


新就业毕业生安居
人才公寓:
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前在宜参加实习实训的,由其所在单位为其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居住。
应届毕业生实习实训所在单位自建人才公寓不足的,由所在单位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
在宜昌城区新就业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可向住建部门申请以1元/年租住政府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人才公寓,面积分别在90、60、40平方米以内,最长不超过3年。
住建部门根据房源情况、人才分类和申请顺序协调安排房源,人才公寓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运营机构负责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流程: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租房补贴:
人才公寓房源不足时,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分别按每年12000、9600、6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租赁补贴由住建部门统筹发放。
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毕业生购房补贴:
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新就业毕业生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的,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至1.5倍系数申请贷款;租房可按宜昌城区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1.2至1.8倍系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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