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到期异地换领需要户口本吗

如题所述

一、身份证异地换领需携带的材料:

(1)原《居民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

(3)无《居住证》,已在居住地登记居住信息的,带《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注意,各地区办理材料有所不同。具体材料请咨询地区派出所

如:在上海实有人口登记系统中有过登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明及就业、就学证明

二、办理地点

该地区内可受理异地身份证服务的办理点

一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 -11:30;下午 13:30 - 16:30 

具体地点及时间请咨询地区派出所

三、办理流程

Step 1:提交材料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Step 2:拍照按指纹

需本人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不接受本人携带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

Step 3:签字取凭证

在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工作人员会告知身份证领取时间

Step 4:领取身份证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还应当交回原证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60 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一般 1 个月左右可领取,具体看户籍地办理速度

需缴纳 20 元

请注意,各地区办理时间有所不同,部分参考如下

北京、重庆 20 个工作日;深圳、成都、杭州 、西安、沈阳 30 个工作日;广州、郑州 40 个工作日

五、温馨贴士

按照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不能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

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

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引用资料:身份证异地办理攻略.中国政府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1-02
需要户口本。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扩展资料:
办证申请
1.公民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换领、补领的,本人自愿到受理点提出申请。
2.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和照相回执单;
3.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其它证明材料)和照相回执单。
4.核对《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确认申领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规定。
1.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关于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贵州省人民政府
第2个回答  2019-11-22
第3个回答  2018-03-30

1.需要户口本;

2.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照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3.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采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实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办理流程: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应当在领取新证时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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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5-28
身份证到期重新办理,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只要用旧身份证就行了,如果在异地办理,必须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本,以及居住证或暂住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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