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2套宅基地的农民如何土地确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确权的需求授予土地使用证,其办理手续如下所示:
1、申请但凡有着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到由土地资源单位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模块,每宗农村宅基地填好一份。群众所使用的农村宅基地,必需递交由经济社、村民委员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开具的土地所有权由来证实。然后由调查小组承担搜集申请材料上缴土地管理部门对所有权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依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农村宅基地范畴、界限、界址、所有权特性、主要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纪录并且经过邻近多方评定,填报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表,制作土地手稿,为地籍测绘作准备。在农村宅基地实地调查中,本宗地使用人和邻近地使用人应按照通告规定时间内在场一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商业用地界限和界址点开展签字、盖公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人出来指界。
3、审批与公示经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觉得合乎备案要求的宗地开展公示,公告内容主要包含土地资源使用者的名字、详细地址、准许登记的土地所有权特性、总面积、位于、四至范围等。
4、审核公示到期,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资源利益相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批结果未提出质疑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备案审核表上签订允许备案颁证的建议,由市(县)政府领导干部盖章,并加盖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公章。
5、注册登记依据乡村宅基地登记审核表结论,以土地(农村宅基地)为基准逐一填好土地资源(农村宅基地)登记表、土地资源(农村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备案工作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