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签了一家中建系统公司,写好了三方协议,学校没盖章,HR带走了。但是后面找到了更好的甲方公司,想解约。我知道的是公司现在还没有盖章,但是我一说肯定就会立马盖章。当时签协议的时候还附加了一个小纸条写着违约金5000,每个人签了字,粘在三方协议上。我想问即使公司盖了章这个协议有效吗?我可以不管这份协议签另外的协议会被公司追究吗?另外,听说本科生的违约金是3000,但公司坚持是5000。说实话5000对我一个本科生挺多的,有办法可以省下吗?再或者只赔3000?
需要看回到三方协议或补充订立的协议书上约定的违约责任,即协议中是否有约定某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还是只有应届毕业生违约才存在应届毕业生向企业方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近年来除了应届毕业生违约的情况仍然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方也开始选择违约,因为违法成本较低或几乎为0。若在订立三方协议时若能够明确双方均有守约责任,那么相较来说是更公平的协议约定。
并不是约定违约金多少,违约方就应该付多少事实上企业方为了避免应届毕业生违约增加招聘成本会将违约金数额约定的过高,以达到恫吓或遏制应届毕业生违约的情况,但从法律上来说并不是缔约时约定多少违约金,应届毕业生就需要向企业方付多少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