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法人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一、公司贷款法人有责任吗

以公司名义贷款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没有责任。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但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或有违法行为的,可能要对该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贷款,如果他还不出,监事或者股东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贷款,如果不还,监事或者股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还款责任。公司的法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司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公司法人贷款不还股东会承担什么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已经按全部出资到位的,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担债务责任。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这里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在借贷合同上盖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私章,请问需要...

我也不确定,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四、公司贷款法定代表人付连带责任吗?

1、一般由公司财产承担,法定代表人原则上是不承担的。

2、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公司财产不足偿还全部债务的,可申请破产。

3、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情形的规定,即第二十条第三款所述之“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和第六十四条所述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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