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旨在规范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它明确了工程范围,涵盖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资质等级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资质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二级资质企业要求稍低,如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净资产360万元,有相应工程经验和收入等条件。
取得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等业务,涵盖多种智能化系统工程。一级资质企业不受工程规模限制,二级资质企业可承担1200万元以下的工程。
企业升级、新设和资质证书管理等相关规定也在附则中明确,由建设部解释并自2006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