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来临,又一批政策新规将实施!
其中,不少地区发布实施了最新政策: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征缴期限延长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又可以暂缓缴纳了~
另: 12月征期不延期!以15日为准(部分地区因疫情原因可能存在延期),醒大家: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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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知!
征收期延长!2023年2月28日
1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通知》
其中明确:
1)将重庆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征缴期限延长到2023年2月28日;
2)在集中征收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