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班一个星期,我想辞职了,该怎么和老板说

前几天刚签了合同,还在试用期,我可以辞职吗,会不会要我赔偿啊(因为我也大概算是接触了公司的一些商业秘密)我只是纯粹觉得这工作不是我想干的,提不起劲,不想等以后转正了才闹着要走。是不是应该找些借口啊,家里远不方便(晚上太晚吃饭胃痛- -),家里人不同意(但具体怎么说,有用吗)、、还有什么理由?

工作还在试用期的话,辞职没关系的。而且辞职不需要借口,只需要说,“这段时间发现这个公司不适合我”,就可以了。

温馨提示:一定让他们按天给你节算工资。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1-09
既然决定不做了,就直接说,老板也不会怎样,因为离职在他看来属于正常现象,况且你只是试用期追问

谢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9
试用期辞职没关系的
接触了公司的商业秘密没关系,法律管不到你的
如果签了保密协议,按着协议走就可以了。

辞职不需要借口
你只需要说,这段时间发现这个公司不适合我,就可以了。

一定让他们按天给你节算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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