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公司收到A公司一张500万票据作为预付货款,到期贴现时,贴现息12万,而这12万贴现息约定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实际我公司收到488万元货款,请问会计分录应该怎样处理?
1、收到票据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收到票据抵偿之前的应收账款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2.收回到期票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3.背书转让应收票据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4.票据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票据贴现的利息)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其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0.5‰(万分之五)交纳手续费,将其记入“财务费用”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