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5-18
楼上说的很对,这条规定其实很明白。需要施工方达到较高的施工标准和效果,这样补偿费才有依有据。至于是达到什么标准,这需要权威解释。这条规定不能滥用。如果甲方合同中没有要求使用清水模板,或者投标时本身没有考虑这部分费用,就算达到了适用条件,也是不能计费的。
计价规定中的补偿费,其中的逻辑至少应该是:在建设单位设计或合同要求使用清水模板、进行清水混凝土施工的前提下,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使用符合要求的模板、施作了高于普通混凝土标准的支模工艺、浇筑工艺、养护工艺,拆模后光洁度、垂直平整度、美观性达到了较高标准,不需要再做装饰抹面。咱们先撇开业主能否“直接利用混凝土成型后的自然质感作为饰面效果”,如果砼本身瑕疵就较多,事后业主在装修时,还需要做基层处理或抹灰,当然谈不到给施工单位补偿费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