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伤寒论》里一两究竟等于多少克

如题所述

《伤寒杂病论》一两等于现在的3克。

《伤寒杂病论》成书于东汉时期,汉代医学上用的两和汉代常用两重量不同,汉承秦制,医学上用的两一直延续用秦朝,因此汉代张仲景的医学著作中的两为秦两,相当于3克。

西汉时期,重量一斤相当于现在的258.24克,一两等于现在的16.14克。

王莽及东汉、魏晋南北朝,一斤相当于222.73克,一两等于13.92克。

隋朝初年,一斤相当于668.19克,一两等于41.76克。

隋末,一斤相当于222.73克,一两等于13.92克。

唐至清代,一斤相当于596.82克,一两等于37.30克。

扩展资料

公元3世纪初,张仲景博览群书,广采众方,凝聚毕生心血,写就《伤寒杂病论》一书。中医所说的伤寒实际上是一切外感病的总称,它包括瘟疫这种传染病。该书成书约在公元200年~210年左右。在纸张尚未大量使用,印刷术还没有发明的年代,这本书很可能写在竹简上。

2003年非典期间,该书和张仲景便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伤寒杂病论》系统地分析了伤寒的原因、症状、发展阶段和处理方法,创造性地确立了对伤寒病的“六经分类”的辨证施治原则,奠定了理、法、方、药的理论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寒杂病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7-01
据班固《汉书·律历志》的记载和中国国家计量总局编写的《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可知:
汉1斤=250克;1两=15.625克约等于15克;1铢=0.65克;
汉1合=20毫升;1升=200毫升;1斗=2000毫升;1斛=2000毫升;
汉1尺=230毫米;1寸=23毫米
在唐代以前,中药计量基本保留了汉制,没有随官制的变化而变化。(只不过从晋代起在汉制的铢和两之间加了一个“分”,即6铢为1分,4分为1两)这在《唐六典》、《唐会要》中都有说明,如唐秤有“大小两制”,“公私悉用大者”、“内外官司,悉用大者”,即一般用大秤,较汉秤将近大三倍。小秤则与汉秤同,只限于“合汤药”、“调钟律”等方面的应用。度量、容量也有大小二制,1大尺(唐尺)=1.2小尺(汉尺);1大斗(唐斗)=3小斗(汉斗)。《晋书·律历志》指出药秤不能随便改变得意义:“医方,人命之急,而秤两不与古同,为害特重。”这就是唐代以前一直保留汉制的原因。
至宋代,折1两为10钱,并设钱、分、厘、毫等计量单位,皆为10进制。仍积16两为1斤。宋代以后的方书,中药计量都采用了这一新制,并与官秤相一致。宋制到清代的库平制,权量基本变化不大,每斤近似600克,一直沿用到建国前,俗称“旧秤”。1949年以后,为进一步统一国家的度量衡制,并便于和公制换算,于是把1斤定为500克
经方中以重量计量的药物,可以直接折算为现代计量(如1两=15克),以容量和尺度计量的药物,可折算为现代的容量和尺度后再称重。如粳米1升,今用200毫升粳米称重约180克;半夏半升,今用100毫升半夏称重约50~60克;五味子半升约30克;厚朴1尺,据《医心方》、《小品方》云,当以“厚3分,广1寸半为准”,今用中等厚度的厚朴,宽3.5厘米,长23厘米者称重约15克。以数量计量的药物,可直接用原数量(如大枣、乌梅),需称重者,可按原数再称重。如有人秤得杏仁100枚=40克、桃仁100枚=30克、枳实1枚=18克、附子1枚=25克、大附子=30克,野生乌头1枚=5克。
通过这样的折算,我们可以看出,经方药量比例虽然和现代用方基本一致,但每剂药的药量有多数远较今天的每剂药的计量为大。这主要是由于煮服方法古今不同的缘故。
以麻黄汤为例:麻黄3两=45克;桂枝2两=30 ;甘草1两=15克;杏仁70个=28克
以水九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次服,每次谨服八合药液,实为全方药量的三分之一,也称之为“一服”。桂枝汤方后云:“一服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麻黄汤方后云:“余如桂枝法将息”。既然一服就可以达到汗出病差的目的,所以麻黄汤原方三分之一的药量就是一次治疗量。由于现在采取了一剂药煮一次(指解表药)一次服完的方法,所以今天的一剂药用经方的一次治疗量即可。麻黄汤的一次治疗量大约应当是麻黄15克,桂枝10克,甘草5克,杏仁9克。这正是今天在一般情况下所使用的药量。桂枝汤的一次治疗量是,桂枝、芍药、生姜各15克,甘草10克,大枣四枚,这和今天使用桂枝汤的药量也基本一致。应当注意的是,经方每剂药并不都是含有三次的治疗量,也有顿服者,如干姜附子汤、桂枝甘草汤等,就是一次治疗量,今用当按原量直接折算为公制。还有分两次、四次、五次服者,则分别是两个、四个、五个治疗量,今应分别取其二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一。
还应当提到的是,经方汤剂只煮一次。有人经实验证明,煮一次只能提取有效成分的45%~50%,如果不把药液到出,即使延长煮沸时间,有效成分也不能继续析出,这是由于药液浓度已经达到饱和状态的缘故。如果将第一煎得药液倒出,加入清水再煮,还可以从药渣中将30%~40%的有效成分提取出来,因此今天在一般情况下,中药都提倡煮两次。可惜张仲景只煮一次,这就把药渣中起码还可以提取出来的30%~40%的有效成分浪费了。我们就把舍弃的这30%~40%有效成分提取出来,也勉强当作一次治疗量。这就是我们今天一剂药只取经方的一次治疗量,而可以煮两次,当作两次服的道理所在。
经方药量的实际应用:上述经方药量的折算方法,实际应用起来比较繁琐。在今天由于地区、水土、气候因素和人的体质的不同(张仲景当时行医的地区还是比较局限的),造成了各地中药习惯用量有一定的差异,这也应当考虑在内。比如东北地区,特别是黑龙江省,中药剂量一般较关内增加40%以上。四川地区附子一类辛热药物的常用量,明显较其它地区的用量为大,这可能和当地气候潮湿,人们饮食习惯也多辛辣,对辛热药物耐受能力较强有关。有的地区水中含有一定量的泻盐,当地人长期引用此水,对泻盐的耐受能力较强,所以用泻下剂时,药量也必须加大。因此为了保证经方的来疗效,尚不能完全按照上述的理论折算方法去机械的搬用。个人认为最简便的方法是,先将经方中的主要药物按照当地的习惯常用量使用,然后按照经方药量的原剂量比例,推算出其它药物的用量。这样既遵循了经方药物用量比例不变的原则,又结合了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可以是一个古为今用,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还有广泛适应性的方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