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院和法院不按刑法规定判案应该怎么办

检查院和法院不按刑法规定判案应该怎么办

检察院和法院,不按刑法规定判案,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其上级法院或者检察院纪检部门控告。

对于一审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至上级法院。

对二审已经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诉。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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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1
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或者申请再审,通过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08
判刑是法院,不是要检察院,如判较轻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果重判刑人员上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5-08
检察院没有审判权,因此不存在这个问题。
而法院判案,尤其刑事案件,肯定要按照相关发条判决,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但确实造成社会危害的,就要按照原则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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