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对方追尾,对方负全责,现在车在4s店修理,4s店要求付钱才能提车。

请问这个钱应该对方先出还是自己垫付再等保险来赔?对方要求把事故责任书和结案书一起签了,不然不付4s店的钱,我们也拿不到车。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对方追尾,交警已经裁定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那就是你到4S修车,修完后,对方来交钱,发票给对方,然后你开车走人就完事了。对方要求你在责任认定书和结案书上签字是正确的,只有签字后才算了结,你为什么不签字呢?对事故处理还有异议?还是什么原因啊。
如果有异议的,需要进一步协商和处理的,你可以自己先交费吧车提出来,发票保管好,等最后结案时吧发票给对方,对方给你钱。然后对方拿着你的修车发票到他的保险公司报销。追问

不是,对方现在要求我自己先垫付修车的钱,然后要我去签字,说这样才可以等保险付钱。我认为应该对方去店里付钱,我再提车签字。难道这样不对么?谢谢你。

追答

应该是对方去垫付修车钱,然后你开车走人,对方拿着发票到他的保险公司报销。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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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8-16
我的出租车被追尾修车有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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