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不满十六周岁的可持本人其他身份证明。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按照我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2.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