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村上划分宅基地是按人头划分,我也有一份,但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只有爷爷的名字,请问我有所有权吗

当年划分宅基地的时候我还小,爸爸和二爸都迁出户口成为了工人,所以村上户口只有我和爷爷婆婆三人,宅基地也是按我们三人划分的,现在爷爷已经去世接近10年了,婆婆还在,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只有爷爷一个人的名字,爸爸和二爸来参与继承权,请问,我原本的那份还是属于我吗?他们继承的是否除开原本村上划分给我部分呢?

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宅基地的多少是以家庭内人员总数的多少来划分的,即3人一户是多少,4人一户是多少,等等。其中,3人以下的户头,按照3人一户的数量划分。同时规定,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民盖房子以及附属设施的,其使用权是只有农村村民才能享有,城镇居民(非农户口)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你的问题里,你的爸爸和二伯已经不是“农村村民”了,是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就是说,如果以他们的名义,在农村盖房子的话,宅基地是不会得到批准的。如果你自己的户口跟着你爸爸一起变成了非农户口,那么你也不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了。反之,你的那一份肯定是可以得到的。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你的爸爸和二伯要“继承”那一份,应该说只是房子的财产问题,而不能说是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那是集体的东西哦。如果现在碰到拆迁,政府会另外安排新的宅基地给你们盖房子,或者按照现在的房子面积,安排得到相应面积的公房,或者是资金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2-15
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证不是同一本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县级土地管理机关办理的,宅基地证则乡镇即可办理!

农村办理房产证的程序与城市基本相同,有两种方式:
1、若房屋较旧,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建房办出具证明,带着身份证,以“事实房屋”的名义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只收取测绘费1、36元/平方和登记费10元;
2、新建房屋,带着土地手续、建房手续等到房管部门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一下

相似回答